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海宁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,嘉兴市南部,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南缘,钱塘江北岸,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,全国百强县。地理坐标为北纬30°15’-30°35’,东经120°18’-120°52’。东邻海盐县,南濒钱塘江,与绍兴市上虞市、杭州市萧山区隔江相望,西接杭州市余杭区,北连桐乡市、嘉兴市秀洲区。市治硖石镇。东距上海125公里。沪杭铁路、101省道杭沪复线东西横贯市域,沪杭高速公路、320国道越过北境,杭州绕城公路东线穿行西部。以“两横六纵”为主框架,市、镇、村公路纵横交错,四通八达。定级内河航道有46条,主干航道与京杭大运河相连。海宁属北亚热带海洋性湿润气候区,气候温和,雨量较丰,日照充足,四季分明。常年平均气温15.9°C,年均降雨量1187毫米,日照2002.9小时,无霜期233.5天。因地处中纬度,冷暖空气经常在此交会,有旱、涝、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。耕地土质南砂北粘,结构良好,水气协调,酸碱度适中,适宜多种作物生长。